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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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250毫克*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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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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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643 |
国药准字H44023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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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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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口服一日1-2g,分2-3次服用;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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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 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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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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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吡哌酸。 |
本品含头孢羟氨苄(C16H17N3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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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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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