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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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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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四川鑫达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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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B200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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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理气润肠,消肿止痛。对痔疮所致便血,疼痛,肿胀有缓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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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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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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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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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槐角、地榆、大黄、酒黄芩、蒲公英、千里光、紫花地丁、赤芍、麸炒枳壳、甘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甜菊素、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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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微,味苦、微辛,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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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因腹泻致痔核脱出,肛门肿痛者不宜服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