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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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每片400mg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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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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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H2016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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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1.治疗因创伤、外科手术等引起的软组织损伤肿胀。症状如:扭挫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整形手术、静脉曲张、静脉炎、淋巴回流障碍等各种原因所致软组织损伤肿胀。 2.治疗各期内痔、混合痔、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等各种类型痔引起的出血、脱出、疼痛、肿胀、瘙痒等。也可用于痔手术后肿胀、疼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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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创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静脉曲张、静脉炎及淋巴回流障碍等疾患:每日3次,每次2~4片。 2、用于手术:术前1~3天开始服用,每日3次,每次4片,术后连服7天。如病情需要,可继续服用。 3、用于痔疮急性发作:每日3次,每次4片:病情稳定后,每日3次,每次2片。 4、根据年龄与症状可酌情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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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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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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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内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相当于香豆素0.2-0.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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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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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有效期后不宜服用。 2、勿置于儿童可及之处。 3、平素有胃肠疾患者改为饭后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