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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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每瓶装19.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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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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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Z201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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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行气通络,温经止痛。用于筋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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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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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本品可能引起皮肤红肿、瘙痒等皮肤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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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成份过敏者禁用。三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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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薄荷脑、丁香油、肉桂油、石蜡、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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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红棕色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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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病患者慎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出现红斑、水肿、水疱等皮肤损害请立即停止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