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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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7cmx10cm/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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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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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Z5302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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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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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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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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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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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复方一枝蒿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脑、樟脑、冰片、冬青油。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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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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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