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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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0.25g*3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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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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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国药准字Z6302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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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淤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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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4—5丸,一日2次,研碎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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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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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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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绿绒蒿、天竺黄、丁香、肉桂、木香、藏木香、沉香、葡萄、渣驯膏、朱砂、红花、西红花、熊胆、人工麝香、小伞虎耳草、木香马兜铃、巴夏嘎、波棱瓜子、荜茇、余甘子、干姜、甘草、寒水石(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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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棕黄色水丸;气微香,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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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反应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