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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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2粒/盒 |
2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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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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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56 |
国药准字Z620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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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牙痛及术后疼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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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须整粒吞服,勿嚼碎。每次0.1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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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泌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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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匹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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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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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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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过敏的哮喘患者,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