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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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每贴5×10cm2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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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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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66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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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各种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中度疼痛。如:缓解由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等引起的疼痛以及各种关节疼痛等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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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疼痛面积大小确定用量,通常每次使用本品1-2贴,每日一次。12岁以下儿童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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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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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如对双氯芬酸、乙酰水杨酸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及异丙醇或丙二醇过敏者。 2、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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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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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由背衬层、药物基质层和盖片组成的外用贴片。 |
白色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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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用药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切勿入口。 4、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