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每10丸重1g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77 |
国药准字Z130223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心化痰,平肝安神。心肝火旺、痰热壅盛所致的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烦躁不安;高血压病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1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腹泻者忌服。 |
|
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羚羊角、珍珠、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冰片、白芍、党参、黄芪、决明子、川芎、黄芩提取物、甘松、薄荷、郁金。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黄色粉末;气微香,味微甜、苦,有清凉感。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