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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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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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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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国药准字H3102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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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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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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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偶有胃部不适,减量或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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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胆道阻塞性、黄疽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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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双环醇。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苯丙醇0.1克。辅料为:明胶、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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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胶丸,内含无色或微黄色油状液体;有芳香气,味甜、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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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1.如应用本品超过3周,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粒。 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