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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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 |
10g:7.5mg*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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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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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537 |
国药准字H2102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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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收敛,止痒。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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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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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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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 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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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克),含黑豆馏油.克,桉油.克,氧化锌.克,冰片.克,软膏基质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尼泊金乙酯、十二烷基硫酸钠、二甲基亚砜、乙醇、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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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气特异。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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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得接触眼及粘膜部,涂药部位应避免日光照射。 2.皮肤有破溃、糜烂流水或化脓者不得使用;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使用。 3.本品有特殊气味和颜色,易污染衣、被,使用时应予注意。 4.连续使用一周后,皮损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 5.涂药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涂用本品时,不宜同时使用有光敏作用的药物。 7.偶见刺激反应,或光照致敏反应。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 运动员慎用。 7. 小儿避免使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