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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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0.375g(按C15H14ClN3O4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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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科睿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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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50009 |
国药准字H2002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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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既往健康的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的治疗, 不包括存在流感相关并发症高风险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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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服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体重≥40kg 的患者,单次口服40mg。应避免本品与乳制品、钙强化饮料、含高价阳离子的泻药、抗酸药或口服补充剂 (如,钙、铁、镁、硒或锌)同时服用。 |
口服。肺炎:一次 0.75g ,一日 2 次。其他感染:一次 0.375g ,一日 2 次。对于链球菌 A 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 10 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 1/2 和 1/4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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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发生率至少为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腹泻、恶心、呕吐、窦性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高甘油三酯血症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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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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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玛舒拉沙韦 辅料:共聚维酮、交联聚维酮、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硬脂富马酸钠和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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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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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反应:如果发生或疑似发生类似过敏的反应或症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参见【禁忌】)。 细菌性感染的风险: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对除流感病毒以外其他病原体引起的疾病有效。严重细菌性感染可能以流感样症状起病,与流感并存或作为流感并发症出现。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可防止发生此类并发症。处方医师应警惕潜在的继发性细菌性感染,并在合适时给予 治疗。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研究来评价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 体重≥80kg 人群:Ⅲ期研究中纳入了79例体重≥80kg 的受试者,其中50例使用了40mg 本 品 治 疗,症状缓解的中位时间为36 .43小时(95%CI:29.90,41.07), 与总人群中观察到的结果具有可比性。该人群中报告的不良事件与总人群中报告的不良事件相似。但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表明体重是一个显著协变量,随着体重增加,舒拉沙韦暴露量有下降趋势。 其他:流感病毒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诸如病毒类型或亚型、出现耐药性或病毒毒力变 化等因素可能削弱抗病毒药物的临床获益。在决定是否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有关流行 的流感病毒株药敏性的可用信息。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