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毫克(以苯丙哌林计)。 |
250mg*24片 |
|
生产企业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41023585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 3 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苯丙哌林20毫克)。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