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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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毫克(以苯丙哌林计)。 |
每袋装3g;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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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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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41023585 |
国药准字Z20026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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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清热祛痰,止咳定喘。用于肺热久嗽,喘促痰多,胸中满闷,胸胁作痛;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具有明显止咳、化痰和平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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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 3 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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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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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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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苯丙哌林20毫克)。辅料为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沙棘膏、栀子、木香、甘草、白葡萄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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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酸、甘而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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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