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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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m×120mm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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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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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豫信械备20140002号 |
国药准字H1302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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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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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使用前请清洁贴敷部位皮肤,以免影响产品贴敷。 2、沿剪切线剪开包装袋,揭去盖衬层后将凝胶面直接贴在额头或太阳穴、左右颈总动脉、左右腋下动脉、左右股动脉处(可根据需要取数贴贴于不同部位同时使用)。 3、开封后即刻使用,请将未用贴片用包装袋密封。 4、本品反复粘贴会导致粘力减弱,勿重复使用。 5、降温时间和持续时间在不同使用环境下会略有不同,每日可使用数次。 6、居家备用时放入冰箱冷藏(勿冷冻)后使用效果更佳。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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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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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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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勿贴于开放性伤口、创面、近眼睛位置及口鼻等部位。 2、过敏性体质慎用。 3、本品为外用凝胶膏剂,禁止食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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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由凝胶层、背衬层、盖衬层组成。凝胶层由纯化水、聚丙烯酸、酒石酸、杰马BP、亮蓝、甘油、AP-40F、交联聚维酮、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甘羟铝、二甲硅油、香精制成,背衬层为无纺布,盖衬层为聚丙烯薄膜。本品不含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本品非无菌提供。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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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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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使用对象为发热儿童、孕妇、成人及老人,儿童请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请勿贴于眉毛、头发等有毛发部位,以免影响产品粘性。 3、使用过程中若有不适或偶有皮肤表皮发红、瘙痒等不良症状,应立即将本品揭弃停用,如仍未缓解应到医疗机构诊治。 4、本品用于辅助物理退热,不可替代药品,如使用后症状未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