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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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克 |
0.4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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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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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国药准字Z2005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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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症,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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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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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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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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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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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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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