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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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8g |
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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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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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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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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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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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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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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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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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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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液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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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