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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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8g |
48s(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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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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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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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H20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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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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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成人一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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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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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哮喘危象,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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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中含):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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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液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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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服用过量可能会引起茶碱的毒性反应。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 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 6.不要与其它镇咳药、抗感冒药、抗组胺药、镇静药联合使用。 7.与肾上腺素类和其它交感性支气管扩张剂合用时,可导致不良反应明显增加。与某些可能影响肾功能或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须谨慎,如西米替丁及某些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