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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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l:2m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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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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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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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45 |
国药准字Z1096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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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清热解毒,化瘀散结。适用于胁肋胀痛或刺痛,胁下痞块,口苦口粘、纳呆腹胀、面目黄染、小便短赤、舌质黯红或瘀斑、瘀点、舌苔黄腻、脉弦滑或涩等湿热毒邪内蕴,瘀血阻络证及急、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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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4粒,病重者适加至6粒,一日3次,小儿减半或 遵医嘱,一个月为一疗程,一般用药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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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有短暂的视物模糊。 |
偶有轻度非感染性腹泻,减量后腹泻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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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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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三七、黄连、黄芩、黄柏、大黄、白花蛇舌草、山银花、蛇胆汁、人工牛黄、皂角刺人工麝香冰片、郁金、防风、石菖蒲、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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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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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 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 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 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