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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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l:2mg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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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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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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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45 |
国药准字Z1502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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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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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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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有短暂的视物模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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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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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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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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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 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 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 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