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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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 |
10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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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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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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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274 |
国药准字H310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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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禁用或不耐受β受体阻断剂、窦性心律正常的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患者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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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两次,早、晚进餐时服用。本品起始治疗仅限于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建议在有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两次。治疗2周后,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高于60次/分钟,将剂量增加至7.5mg,一日两次;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低于50次/分钟或出现与心动过缓有关的症状,例如头晕、疲劳或低血压,应将剂量下调至2.5mg(半片5mg片剂),一日两次;如果患者的心率在50和60次/分钟之间,应维持5mg,一日两次。 治疗期间,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低于50次/分钟,或者出现与心动过缓有关的症状,应将7.5mg或5mg一日两次的剂量下调至下一个较低的剂量。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高于60次/分钟,应将2.5mg或5mg一日两次的剂量上调至上一个较高的剂量。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20~30mg/次,一,3~4次最3、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天 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mg调至mg/次一日次。 4.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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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有近45000例患者参与本品的临床研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闪光现象(光幻视)和心动过缓,为剂量依赖性,与伊伐布雷定的药理学作用有关。闪光现象(光幻视):有14.5% 的患者报告了闪光现象(光幻视),表现为视野的局部区域出现短暂的亮度增强,通常由光强度的突然变化触发。光幻视也可描述为光环、图像分解(频闪或万花筒效果)、彩色亮光、或多重图像(视觉暂留)。光幻视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的两个月内,之后可能重复出现,一般为轻度至中度。所有的光幻视均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消失,其中绝大部分(77.5%)在治疗期间消失。不足1%的患者因光幻视致使日常生活受到影响,或中断治疗。 心动过缓:有3.3%的患者报告了心动过缓,尤其在治疗开始后最初的2至3个月内,0.5%的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心动过缓(≤40次/分钟)。 心房颤动:对为期至少3个月,包括40000多例患者的所有II/III期双盲对照临床试验的汇总分析显示,伊伐布雷定组患者的心房颤动发生率为4.86%,对照组为4.08%,对应的风险比为1.26,95%CI[1.15-1.39]。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每日60mg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每日120mg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 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每日<60mg时的发生率为2%,而每日120mg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 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 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 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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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伊伐布雷定在少数75岁或以上老年病人研究表明,病人应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根据需要增加剂量。2.肌酐清除率高于15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缺乏研究数据,应慎用本品。3.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严重的肝功能不足患者,尚未进行相关研究,应禁用本品。4.因为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本品不推荐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患者。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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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伊伐布雷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为C17H18N2O6,分子量为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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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橙色薄膜衣片,为椭圆形,除去包衣显白色。 |
硝苯地平片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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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盐酸伊伐布雷定(Ivabradine HCl)是第一个窦房结If电流选择特异性抑制剂,它单纯减缓心率的作用是近20年来稳定型心绞痛治疗药物最重要的进步。2、1979年,Brown等人第一次提出If电流理论心脏起博细胞的缓慢舒张期去极化是心脏自动跳动的电学基础,If是一种当达到起搏电压时由负电压和细胞内cAMP激活的内向电流。If电流抑制剂可选择性的阻断这一电流,因此这类药物可降低静息及运动时的心率。3、心脏中窦房结、房室结、希氏束、浦肯野纤维均能产生自律性兴奋。正常生活状态下,窦房结的自主节律最快,因而决定着整个心脏的节律。4、静息状态下,细胞处于超极化状态,窦房结起搏细胞能够自发地产生缓慢和舒张期去极化,使膜电位趋向于阈电位以产生下一个动作电位。自发舒张期去极化由4个离子通道协同产生:Ik通道、If通道、ICaT通道、ICaL通道。If通道是由超极化激活的内向钠、钾离子流,它决定舒张期去极化曲线趋向于阈电位的斜率,因此它控制着连续动作电位的间隔。5、本品是首个纯粹的降心率因子,首个选择性特异性IF(控制窦房结内的自发舒张去极化和调节心率)抑制剂,对窦房结有选择性作用而对心脏内传导、心肌收缩或心室复极化无作用。本品与最常用的心绞痛治疗药物B受体阻断剂不同,其不影响性欲,不会引起呼吸道收缩或痉挛、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或反跳现象。目前普遍认为,减慢心率是防治心绞痛的一条重要途径,本品为心绞痛治疗开辟了一条前景光明的新途径。是过去20年内心血管疾病治疗中最显著的进展之一。并已经获得了27个欧盟国家的批准。6、本品呈现显著的剂量依赖性减慢心率作用,并可显著减少心率-收缩压乘积使心肌耗氧量减少。一项纳入近5000例患者的大型临床研究证实了本品的疗效和患者的耐受性。对3222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的4项双盲随机对照(2项安慰剂对照,1项β受体阻断剂阿替洛尔对照和1项钙拮抗剂氨氯地平对照)研究,采用标准的运动耐受性测,试评价本品抗心绞痛和抗心肌缺血的作用,结果显示本品每次5或7.5mg,一日2次,心绞痛发作显著减少。此给药方案提供了24小时平稳的疗效。治疗1年后,患者(713例)心率持续减慢,撤药后未出现反跳。而且,未观察到本品对葡萄糖或脂质代谢有任何影响。7、盐酸伊伐布雷定(Ivabradine HCl)是第一个窦房结If电流选择特异性抑制剂,8、2012欧洲ESC心衰指南明确指出伊伐布雷定显著提高心衰患者生活质量。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 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 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 4.外周水肿。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辨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 6.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 8.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9.长期给药不宜骤停,以避免发生停药综合症而出现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