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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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0mg |
每片重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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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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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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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174 |
国药准字Z6202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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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它细菌所致的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关节炎、灼伤、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腹膜炎、脑膜炎。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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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用盐酸万古霉素每天2g(效价),可分为每6小时500mg或每12小时1g,每次静滴在60分钟以上,可根据年龄、体重、症状适量增减。老年人每12小时500mg或每24小时1g,每次静滴在60分钟以上。儿童、婴儿每天40mg/kg,分2-4次静滴,每次静滴在60分钟以上。新生儿每次给药量10-15mg/kg,出生一周内的新生儿每12小时给药一次,出生一周至一月新生儿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静滴在60分钟以上。 配制方法为在含有本品0.5g的小瓶中加入10mL注射用水溶解,在以至少100mL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滴时间在60分钟以上。 |
1.成年人: 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小儿: 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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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报审时在进行安全性评价的107例对象中,发现其临床检查值有异常变化的副作用33例(30.8%),再审结束时在进行安全性评价的3009例对象中,发现其临床检查值有异常变化的副作用404例(13.43%)。 (副作用的发生频率根据报审、再审结束时的数据及我公司的研究报告等) 重大副作用: 1)休克、过敏样症状(少于0.1%):因为可产生休克、过敏样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所以应留心观察,若出现症状则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急性肾功能不全(0.5%),间质性肾炎(频率不明):因可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间质性肾炎等重要的肾功能损害,所以有必要进行定期检查,若出现异常最好停止给药,若必须继续用药,则应减低药量慎重给药。 3)多种血细胞减少(少于0.1%)、无粒细胞血症、血少板减少(频率不明):因可出现再障、无粒细胞血症、血少板减少,若发现异常则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4)皮肤粘膜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脱落性皮炎(频率不明):因可出现皮肤粘膜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脱落性皮炎,所以应留心观察,若出现此种症状则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5)第8脑神经损伤(少于0.1%):因可出现眩晕、耳鸣、听力底下等第8脑神经损伤症状,所以有必要进行听力检查,而且若上述症状出现最好停止给药,若必须继续用药,则应慎重给药。 6)伪膜性大肠炎(频率不明):因可出现伴有血便的伪膜性大肠炎等严重的肠炎,所以在出现腹痛、腹泻症状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黄疸(频率不明):因可出现AST(GOT)、ALT(GPT)、AFP的上升,黄疸,所以有必要进行定期检查,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
1.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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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有既往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禁用。 下列患者原则不予给药,若有特殊需要需慎重: 1、对本品及糖肽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患者。 2、因糖肽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所致耳聋及其他耳聋患者(可使耳聋加重)。 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 1、肾功能损害患者(因排泄延迟,药物蓄积所以应监测血中药物浓度慎重给药,参见药物动态项) 2、肝功能损害患者(可加重功能损害) 3、老年患者(参见5.老年患者用药,药物动态项) 4、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参见7.儿童用药,药物动态项)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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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万古霉素 化学名称:(1S ,2R,18R,19R,22S,25R,40S)-50-[2-O-(3-氨基-2,3,6-三去氧-3-C-甲基-α-L-吡喃来苏糖基)-β-D-吡喃葡萄糖氧基]-22-氨基甲酰甲基-5,15-二氯-2,8,32,35,37-五羟基-19-{(2R)-4-甲基-2-(甲氨基)戊酰胺基}-20,23,26,42,44-五氧代-7,13-二氧杂-21,24,27,41,43-五氮杂八环 [26.14.2.23,6.214,17.18,12.129,33.010,25.034,39] 五十(碳)-3,5,8,10,12 (50) ,14,16,29,31,33 (49) ,34,36,38,45,47-十五烯-40-羧酸单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6H75Cl2N9O24 HCl 分子量:1486 辅料:甘露醇、盐酸、注射用水、氮气。 |
灰黄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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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或冻干块状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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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基本注意事项 1、本品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感染明确有效,但对葡萄球菌肠炎非口服用药,其有效性尚未明确。 2、用药期间希望能监测血药浓度 有关用法和用量: 1、快速推注或短时内静滴本药可使组胺释放出现红人综合征(面部、颈躯干红斑性充血、瘙痒等)、低血压等副作用,所以每次静滴应在60分钟以上。 2、肾功能损害及老年患者应调节用药量和用药间隔,监测血中药物浓度慎重给药(参见1.慎重给药、5.老年人用药,药物动态) 3、为防止使用本药后产生耐药菌,原则上应明确细菌的敏感性,治疗时应在必要的最小期间内用药使用上的注意。 配药:目前已明确本品与下列注射剂混合使用引起药物变化,所以不能混注。与氨茶碱、5-氟尿嘧啶混合后可引起外观改变,时间延长药物效价可显著降低。 给药: 1、因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所以应十分注意药液的浓度和静滴的速度,再次静滴时应更换静滴部位。 2、药液渗漏于血管外可引起坏死,所以在给药时应慎重,不要渗漏于血管外。 给药途径:肌肉内注射可伴有疼痛,所以不能肌注。 其他注意事项:国外有快速静滴本药引起心跳停止的报道。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