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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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布地奈德200μg |
0.1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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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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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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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20320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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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中度和重复持续性哮喘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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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按照患者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阶段调整本品剂量。 当患者从其他吸入制剂转换为使用本品时,应采用个体化给药方案,并考虑之前的用药情况、给药剂量及方法。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重度哮喘患者在开始使用吸入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者减少或停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时,推荐剂量为每日2~4次,每次2款(2004g);重度哮喘发作时,每日最高剂量可增加至16004g。维持剂量因人而异,应为能控制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通常每日1次,每次2(200lg)即可。 6岁至12岁儿童:通常每日1次,每次2揿(200ug)。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日400pg。允许使用本品的年龄范围取决于患者是否能够正确使用本品。应减少剂量至能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维持剂量。 未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的患者:布地奈德的疗效通常在开始用药后10天内出现,然而,对于支气管分泌物过多妨碍了活性成份吸收的患者,推荐联合使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大约2周),应足量开始,然后逐渐减量直到达到单独使用本品的维持剂量。因细菌感染而导致的哮喘加重应采用抗生素治疗并增加本品剂量。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的患者:由于下丘脑功能长期受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抑制,恢复较慢,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转变成使用本品治疗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病情应该相对稳定。本品应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伴随使用大约10天,然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直至最低剂量,确保与本品合用能够稳定控制病情。多数情况下,可以完全停止口服用药,但有些患者必须维持最低剂量的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些患者从口服治疗转变成本品治疗时,由于全身性激素效应可能会减弱,从而出现鼻炎、湿疹、头痛、肌肉和关节痛以及罕见的恶心和呕吐当发生这些事件时,医生应评估继续使用吸入治疗的可行性。在某些情况下,恢复生理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分泌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如由于严重感染、损伤或手术导致的生理应激时,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本品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另外,当哮喘急性发作时,尤其当伴有粘液增加和粘液栓形成时,可能有必要合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短期治疗。患者按照处方用药极其重要。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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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表现为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咽部念珠菌感染已有报道。在极少数病例曾有皮疹的报道。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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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药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2.需更强效的治疗时的支气管痉挛初始阶段禁用。 3.哮喘急性发作需更强效的治疗时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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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地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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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灰白色的混悬液体,药液灌装在耐压铝瓶中,揿压阀门的推动钮,药液即成雾状喷出。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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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肺结核、气道真菌和霉菌类感染者应慎用。 2.在由布地奈德气雾剂替代口服激素的这一转化过程中,病人会重新表现出一些早期症状,如:鼻炎、湿疹和肌肉、关节痛,暂时增加这些病例口服激素的剂量有时是必要的。 3.极少数病例,如果出现下述症状,如疲劳、头痛、恶心、呕吐时,应该预计到是全身性激素缺乏的表现。 4.为减少咽喉部鹅口疮,病人在用药后应漱口。 5.运动员慎用。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