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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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μg:0.5mg*15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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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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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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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372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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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头部银屑病的外用治疗。 |
维A酸片适用于痤疮、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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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天用于患病皮肤一次。推荐4周为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结束后,在医学监测下可重复进行此疗程。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5g,每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面积的30%。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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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迄今为止,超过2500名患者参加了本品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大约10%的患者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 根据临床试验及售后适用结果提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和<1/10)为瘙痒症、皮疹、皮肤烧灼感。少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和<1/100)为皮肤疼痛或者刺激感,皮炎、红斑、银屑病加重,毛囊炎,应用部位色素沉着。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和<1/1000)为脓疱型银屑病。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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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药物的活性成份及任一辅料过敏者。 |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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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卡泊三醇倍他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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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类白色的半透明脂质凝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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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患者禁用:不能使用于钙代谢失调的病患,禁用于点状、脱落性脓疱型之干癣,也禁用于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疾病患者。 (2)本品不可使用于脸部,使用后应将手部清洗干净以避免接触脸部。 (3)本品尚未有使用于头皮、并用其他局部或全身性银屑病(牛皮癣)或光疗法的经验。使用治疗期间,医师可建议病人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下。 (4)同药袋放置于室温之阴凉干燥处避光储存,请勿放在孩童可以取得之处。 (5)使用期间如需服用其它药品,请主动告诉您的医师或药师。 |
口服维A酸片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