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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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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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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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678 |
H2016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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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孕激素联合使用建立人工月经周期中用于补充主要与自然或人工绝经相关的雌激素缺乏:血管舒缩性疾病(潮热),生殖泌尿道营养性疾病(外阴阴道萎缩,性交困难,尿失禁)以及精神性疾病(睡眠障碍,衰弱)。宫颈粘液的改善。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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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每日1mg用水吞服,遵医嘱可酌情增减,按周期序贯疗法,每经过21天的治疗后,须停药至少一周。 |
口服 1. 预防未切除子宫且正在服用结合雌激素的绝经期妇女的子宫内膜增生:在28天的月经周期中,每晚1次,每次200mg(2粒),连用12天。 2. 继发性闭经:每晚1次,每次400mg(4粒),连用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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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有乳房胀感、胃部不适、恶心、头痛、体重增加及子宫出血。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经量改变、闭经、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阻塞性黄疸、过敏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发热 、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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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的肝功能异常、黄疸、妊娠期间持续瘙痒史、Dubin-Johnson综合症、Rotor综合征、曾患或正患肝脏肿瘤、曾患或正患血栓栓塞性疾病(如中风、心肌梗死)、镰刀状红细胞性贫血症、患有或疑有子宫或乳房的激素依赖性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严重糖尿病、脂肪代谢的先天性异常、耳硬化症史等患者禁用。妊娠期妇女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 黄体酮、花生油过敏者。 2. 已确诊妊娠、可能妊娠、以及用于妊娠的诊断。 3. 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栓塞、脑中风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5. 确诊或怀疑的乳腺肿瘤或生殖器肿瘤。 6. 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7. 稽留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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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戊酸本品为淡黄色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雌二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体酮,其化学名为孕甾-4-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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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均匀的白色糊状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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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内科及妇科检查(包括乳房检查及宫颈的细胞涂片)。 2.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第一次发生偏头痛或频繁发作少见的严重头痛、突发性感觉障碍(如视觉或听觉障碍)、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的前发指征(如异常的腿痛或腿肿、不明原因的呼吸或咳嗽时的刺痛感)、胸部疼痛及紧缩感、发生黄疸、肝炎、全身瘙痒、癫痫发作次数增加、血压显著增高。 3.如果规律地服用其他药物(如巴比妥类、保泰松、乙内酰脲、利福平、氨苄西林)应告诉医生,因这些药物可干扰本品的作用,另外本品会使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需要量发生改变。 4.如果极个别病例发生子宫出血,病人须咨询医生以弄清病因。 5.如果患者患有下列疾病,须告知医生,如糖尿病、高血压、静脉曲张、耳硬化症、多发性硬化、癫痫、卟啉症、手足抽搐、小舞蹈病,所有患者上述疾病以及有静脉炎病史的患者,须在临床严密监护下用药。 6.个别良性或恶性肝脏肿瘤患者,服用激素类药物后,(本品也含有此类物质),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因此,若发生异常的上腹部症状,且短时间内不自行消失,应告诉医生。 7.雌激素类药物的益处是无可争辩的,而且已被科学证实,然而,最近有观点表明,更年期的长期的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可能会增加子宫内膜癌的发病率,由于这一可疑的危险性尚不能完全除外,故子宫内膜增生应避免行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而应外给予孕激素类药物,任何病人均应遵守医生处方的剂量,包括有关间断服药的医嘱和疗程,而且应遵守妇科复查的约定。 8.待手术前(提前6周)及肢体固定术(如事故后)时应停用本品。 |
1. 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和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止用药。 2. 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停止用药,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