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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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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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5g(相当于净饮片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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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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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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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70007 |
国药准字Z200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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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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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2/5袋~3/5袋;6个月到一岁,一次3/5袋~4/5袋;一岁到三岁,一次4/5袋~1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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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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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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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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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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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