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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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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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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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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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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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70008 |
国药准字H22024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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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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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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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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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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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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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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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