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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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30粒 |
0.5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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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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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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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113 |
国药准字H2001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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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提高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骨量。 |
1.骨质疏松症。 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 3.肾性骨病。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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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次1粒(按四烯甲萘醌计15mg),一日3次,饭后口服。 |
口服。骨质疏松症患者首剂量为:0.5 ug/天 ;其它所有指征的首剂量为:成人 1 ug/天 ;老年病人0.5 ug/天 ;体重20 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 u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 u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 u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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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微黄色或黄绿色油状液或半固体。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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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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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四烯甲萘醌。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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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微黄色或黄绿色油状液或半固体。 |
胶囊剂(软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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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