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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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0.2gx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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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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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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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20212 |
国药准字H5102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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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等。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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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是设计用于吞咽或咀嚼,而是置舌上有水或无水让其崩解成颗粒后吞下。片剂完全崩解不超过1分钟。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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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轻度头痛、头晕、嗜睡、腹泻、皮疹、皮肤瘙痒;少见纳差、乏力、蛋白尿;偶见阳痿、焦虑、抑郁和肌痛;转氨酶升高、总胆固醇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嗜酸细胞增多。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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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各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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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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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至微黄色带红棕色斑点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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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安定、苯妥英钠合用时,注意调整本品剂量,并仔细观察其反应。 2、使用本品有可能掩盖胃癌症状,应在排除恶性肿瘤的基础上使用。 3、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4、尚未确立对小儿用药的安全性(经验尚不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