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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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6粒 |
0.25g(按C16H17N3O4S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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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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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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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14 |
国药准字H1999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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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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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粒(100mg效价),一日3次。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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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1.临床不良反应:过敏0.1%≤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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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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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地尼,其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噻唑.4.基).2.羟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3.乙烯基.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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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或小块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乳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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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头孢地尼胶囊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