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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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g:0.9g |
45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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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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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484 |
H201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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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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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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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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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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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本品每1瓶含吲哚美辛.45克与1-薄荷醇1.35克。辅料为羟丙甲基纤维素29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精、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苯甲醇、二异丙基乙二酸、异丙醇、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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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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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