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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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6g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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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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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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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483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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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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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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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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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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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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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褐色弹头形或鱼雷形的栓剂;气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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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