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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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0.5mg |
100ug*200揿(福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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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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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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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361 |
国药准字H2012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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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4至16岁儿童及青少年轻度至中度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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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4至16岁儿童及青少年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1mg/次,每日两次。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一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孪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 ?)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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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感染 (1)很常见:口咽部念珠菌病。 一些患者在使用后可能会出现口咽部念珠菌感染(鹅口疮),对于这些患者可以通过用药后漱口来预防口咽部念珠菌感染的发生,对有症状的念珠菌病可局部使用抗真菌药物治疗,同时仍可继续使用丙酸氟替卡松。 (2)罕见:食道念珠菌病。 2、免疫系统病症 报告有下列超敏反应: (1)不常见:皮肤超敏反应。 (2)罕见:血管性水肿(主要为面部及口咽水肿)、呼吸道症状(呼吸困难和或支气管痉挛)。 (3)非常罕见:过敏反应。 3、皮肤和皮下组织病症 常见:挫伤。 4、内分泌病症 可能的全身性效应包括(见注意事项)。 罕见: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生长迟缓、骨骼矿物质密度减低、白内障、青光眼。 库欣综合征和库欣样特征表现。 5、精神病症 非常罕见:焦虑、睡眠障碍和行为改变,包括活动过度和易激惹(主要在儿童中)。 6、代谢和营养病症 非常罕见:高血糖症。 7、呼吸、胸和纵隔病症 (1)常见:声嘶。 吸入丙酸氟替卡松后可能发生声嘶,可通过吸入后立即用水漱口来预防声嘶的发生。 (2)罕见:矛盾性支气管痉挛。 |
不良事件依照发生的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发生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案报道。非常常见,常见者通常由临床试验数据得到。罕见和非常罕见不良事件通常为自发性资料。 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 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代谢及营养 罕见 低钾血症 β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神经系统 常见 震颤、头痛 非常罕见 亢进 心血管系统 常见 心跳过速 不常见 心悸 非常罕见 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 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或对于那些对β—肾上腺素激动剂易感的病人,外周小动脉的扩张会引起血压的略微降低;这可能会引起代偿性心输出量增加,一些病人会发生心动过速。 罕见 外周血管舒张 呼吸系统,胸部,纵隔 非常罕见 异常支气管痉挛 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加重。应立即改用替代治疗或用其他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制订其它替代治疗方案。 胃肠道反应 不常见 口咽部刺激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不常见 肌肉痉挛 本品可能会造成病人骨骼肌的轻微震颤。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一些病人会因此感觉紧张。这种作用呈剂量相关性,是骨骼肌的直接作用,而不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兴奋作用引起的。 注: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取决于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吸入沙丁胺醇不会引起排尿困难,因为其治疗剂量不会产生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如麻黄素)的α-肾上腺素受体激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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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曾对本制剂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禁用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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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丙酸氟替卡松。 |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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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经振摇后可成白色、不透明的混悬液。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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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不得用于儿童和青少年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因为尚未确定其在该类患者中的有效性。 2、哮喘的治疗应遵循阶梯治疗原则,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检测进行监测。如需要增加吸入型短效β受体激动剂以諴轻症状,则表明哮喘病情恶化。对于这种情况,应重新评估患者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治疗中,哮喘病情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可能是致命的,此时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给药剂量。若认为患者存在急性发作风险,应毎日监测峰流速。 3、建议通过咬嘴而不是面罩来进行吸入给药。如果使用面罩给药,为了保护暴露的皮肤,应涂抹防护霜并在吸入药物后彻底淸洗面部皮肤。 4、因重症哮喘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故需要定期反复评估病情。哮喘的突发性症状恶化需要増加糖皮质激素的给药剂量,同时还需要给予紧急的医疗监护措施。 5、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在紧急状况下不能作为糖皮质激素注射剂或口服剂的替代药物。 6、必须提醒应用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治疗的哮喘患者,在其临床症状加重、或当前使用的药物剂量不能像以往那样起到缓解作用时,患者不得自行增加用药剂量或给药频率,而是应该向医生进行医疗咨询。 7、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主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的短期规律每日抗炎治疗,不适用于单独用药以缓解急性哮喘症状,因为患者此时还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如万托林)以快速缓解哮喘症状。 8、非常罕见血糖浓度升高(参见不良反应)的报道,给有糖尿病史的患者处方时,要考虑到这个可能。 9、与其它所有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一样,应特别慎用于那些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的患者。10、与其他吸入治疗一样,罕见情况下,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给药后可能发生矛盾性支气管痉挛,肺部哮鸣音立即增加。应当立即给予快速、短效的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终止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的给药,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则采取替代治疗。 11、运动员慎用。 12、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对肾上腺功能、骨密度和生长发育的作用: 吸入型激素药物的给药目的是为了使糖皮质激素最大程度地直接作用于肺部,以降低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总暴露量和不良反应。然而,所有吸入型激素药物在足够剂量使用的情况下均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库欣综合征、类库欣综合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作用、骨密度降低、生长发育迟缓、白内障和青光眼等症状。 目前,尚未确定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对儿童产生HPA轴抑制(以24小时尿中皮质醇浓度)、骨矿物质密度降低或生长发育迟缓作用的最小剂量。接受推荐剂量和更高剂量吸入性丙酸氟替卡松的少数成年患者,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血浆皮质醇浓度降低现象,但是不能仅根据用药剂量、既往病史、或吸入型/口服激素暴露时间等因素来估计何种患者会处于风险之中。在接受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治疗后,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通常仍在正常范围内。为了最小化口服吸入糖皮质激素(包括丙酸氟替卡松)的全身效应,应将每例患者的剂量逐步减少至能够控制哮喘的最低有效剂量。 13、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作用:丙酸氟替卡松不大可能会产生影响作用。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 在妊娠女性患者的数据有限。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受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 釆用英国电子健康记录进行了一项观察性、回顾性流行病学队列研究,旨在评价相对于不含丙酸氟替卡松的吸入型皮质类固醇,孕早期暴露于吸入型丙酸氟替卡松单药以及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复方制剂后的严重先天性畸形(MCM)风险。本研究未纳入安慰剂对照。 在哮喘队列5362例孕早期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暴露的妊娠病例中,发现131例病例诊断为MCM12(30%)例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或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的受试者中,发现42例诊断为MCM。对于丙酸氟替卡松暴露对比非丙酸氟替卡松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暴露中度哮喘女性患者,诊断时间为1年的调整风险比为1.1(95%CI:0.5-23),对于相当重度哮喘女性,相应调整风险比为1.2(95%CI:07-20)。在孕早期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单药对比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复方制剂后,未见MCM风险间存在差异。哮喘严重程度分层中MCM的绝对风险范围为20-2.9/100例丙酸氟替卡松暴露妊娠病例,这与综合医疗研究数据库中未暴露于哮喘治疗的15840例妊娠患者的研究结果具有可比性(28例MCM事件/100例妊娠患者) 回顾性流行病学硏究结果表明,与其他吸入型皮质类固醇相比,未发现孕早期暴露于丙酸氟替卡松后,MCM风险增加。 在啮齿类动物研究中已发现糖皮质激素会诱发胎儿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SC)100-150μ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硏究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硏究中,吸入高达687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μ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鼠给药后,出现了胎儿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在大鼠中,观察到50gkg/天SC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导致胎仔平均体重降低、骨化延迟和出生后存活率降低的现象。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 (2)哺乳期: 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氚标记的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均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 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因此估计最终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是很少的 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受益超过对幼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哺乳期间用药。 15、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1)应监测糖皮质激素(包括丙酸氟替卡松)用药对儿童患者的生长发育状况的影响,应对长期治疗可能产生的生长发育影响作用与临床获益之间进行权衡比较。 (2)在服用推荐剂量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的儿童中,其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通常仍在正常范围内。但是,还不能忽略之前的或间歇的口服激素治疗所产生的作用。尽管如此,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治疗的益处是可以将口服激素的用量减至最小。 16、老年用药:本品仅适用于4至16岁儿童及青少年。 17、药物过量:急性吸入高于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导致一过性肾上腺功能抑制,但无需采取紧急措施,肾上腺功能在数天内可恢复,对此可通过检测血浆皮质醇浓度来确认。但是,如果长期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肾上腺功能抑制。应监测肾上腺储备功能。一旦使用丙酸氟替卡松过量,仍然可以在能够有效控制症状的适合剂量下继续进行治疗。 |
1.哮喘的控制应常规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并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监测患者的治疗反应。支气管扩张剂不应该作为患有严重哮喘及不稳定性哮喘患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治疗药物。在哮喘控制中出现突然的和进行性的恶化提示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时,应考虑使用或增加激素用量,被认为有危险的患者应监测其每日峰流速。医生应该考虑给这些患者使用最大推荐剂量的吸入皮质激素和/或给予口服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若需要更大剂量的短效支气管扩张药,特别是短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缓解症状,表明哮喘的控制恶化。应告诫患者,如发现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疗效下降或需使用比平时更大剂量,应去咨询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患者的病情,并考虑加强抗炎治疗(如:加大吸入皮质激素的剂量或口服一个疗程皮质激素),必须采取常规的方式治疗严重恶化的哮喘。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险,则应改为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 2.动物实验显示,一些拟交感神经药物在高剂量下会引起心脏反应。因此,不能排除长期使用这类药物治疗引起心肌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3.应关注那些接受大剂量沙丁胺醇或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及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功能不全或糖尿病的患者。 4.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所含抛射剂为无氟利昂配方的氟氢烷。动物实验表明,该抛射剂没有明显的药理作用,即便在出现昏迷和对儿茶酚胺的心律失常作用的敏感性减弱的非常高暴露浓度下,其对心脏的致敏性作用仍弱于三氯甲烷(CFC-11)。 5.甲状腺毒症患者服用沙丁胺醇应慎重。 6.过量使用将诱发耐受状态并导致低血氧的恶化。 7.经肠道外或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会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严重的急性哮喘患者需特别警惕,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激素、利尿剂以及缺氧会增加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上述情况下,建议对患者的血钾水平进行监测。 8.应牢记沙丁胺醇有诱发低血钾而造成的心律不齐的可能性,特别是洋地黄化患者注射沙丁胺醇后。 9.应对患者吸药方式加以指导,确保吸药与吸气同步进行,以使药物最大程度达到肺部。应告知患者可能在吸药时会发现本品的味道与其它以前使用过的气雾剂有所不同。 10.只有在医师的指导下,方可增加用药剂量或用药频率。如果在先前有效的剂量下,症状缓解时间维持不足3小时,建议患者寻求医师的帮助,以增加其他任何必要的治疗措施。 11.尚无对驾驶和机械操纵的影响的报道。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