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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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8ml |
10cm*7cm*2贴*3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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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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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生材料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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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200013 |
国药准字Z31020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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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祛风胜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风寒引起的其他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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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适量涂于患处。 |
贴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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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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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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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0ml含水杨酸甲酯5.0g,L-薄荷脑5.2g,DL-樟脑5.2g,马来酸氯苯那敏0.1g,麝香草酚0.7g。 |
麝香、樟脑、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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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具有清淡芳香。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红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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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黏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使用后引起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查询医师或药师。8.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10. |
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贴后有灼热感。忌贴创伤处及皮肤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