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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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8ml |
每支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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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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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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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200013 |
国药准字Z10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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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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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适量涂于患处。 |
外用,一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洗净,擦干,然后将药管上的盖掀下,用盖上的尖端刺破管口,套上配备的保洁头,插入肛门内适量给药或外涂于患部。为防止药物污染内裤,可将配备的无纺胶布贴于内裤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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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 |
1.个别患者使用后出现皮下淤血和接触性皮炎。2.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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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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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0ml含水杨酸甲酯5.0g,L-薄荷脑5.2g,DL-樟脑5.2g,马来酸氯苯那敏0.1g,麝香草酚0.7g。 |
盐酸小檗碱、地榆炭、五倍子、人工麝香、冰片。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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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具有清淡芳香。 |
本品为暗绿色的软膏;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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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黏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使用后引起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查询医师或药师。8.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10.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口服。3.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