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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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每片重0.5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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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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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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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426 |
国药准字Z109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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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唇以及口腔黏膜的炎症性疼痛。缓解乳牙和智齿萌出过程中所出现的局部症状及由于配戴正畸矫治器所致的局部症状。作为配戴义齿后所出现的疼痛不适及刺激性和/或过敏性反应的辅助性治疗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感染及炎症。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肺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胸痛、咳嗽、咽喉红肿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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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牙龈或口腔黏膜炎症性疼痛 :每日3次,每次涂约0.5厘米凝胶于疼痛或发生炎症的牙龈区,稍加按摩。治疗与配戴义齿有关的症状或病损 :可用约豌豆大小的凝胶,按摩患处。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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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能发生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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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任一成份已知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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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多利卡因、麝香草酚、洋甘菊花酊 |
连翘、金银花、黄芩。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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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黄色均匀状凝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黄色至棕红色;气微,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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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可用于缓解幼儿或学龄儿童因出牙所致的不适,但每次凝胶的用量长度不应超过0.5厘米,24小时内不应超过3次。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