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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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每支装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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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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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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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306 |
国药准字Z5102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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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月经不调,类风湿关节炎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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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片剂为口服给予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 成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儿童 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儿童。 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发挥它的有益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
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七至十日。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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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视觉影像:视网膜变化和角膜的变化、皮肤影响、胃肠道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影响、肌肉神经影响、心血管系统影响、血液学影响、肝脏影响、过敏反应、代谢和营养系统影响。(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面色苍白等。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律失常、紫绀等。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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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先前存在眼镜黄斑疾病的患者; 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3.6岁以下儿童(200mg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
1.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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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
红花黄色素、红花醌苷、红花素、新红花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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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
本品为黄红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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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开始使用本品进行长期治疗前,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检查包括视敏度、中心视野、色觉盒眼底检查等。此后,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视网膜疾病雨药物剂量有很大相关性,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5mg/kg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监测数据提示,有与本品有关的肝肾功能异常个案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