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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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x10片x2板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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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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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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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12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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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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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400-60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 毫克/日之间调整。 2.老年:老年人的起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病人低。 3.儿童和青少年:喹硫平片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4.肾脏和肝脏损害: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伤的病人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有肾脏或肝脏损害的病人,喹硫平片的开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随后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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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困倦(17.5%),头晕(10%),便秘(9%),体位性低血压(7%),口干(7%),以及肝酶异常(6%)。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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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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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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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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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