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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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5mg*20支 |
100ml*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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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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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生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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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108 |
国药准字H20066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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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
适用于下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或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祛 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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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 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20kg以下的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给药控制: 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 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 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 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 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 一日2-3次;2-6岁儿童: 每次2.5毫升,一日3次;1-2岁儿童: 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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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剂量相关。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全身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大多数不良反应报告是拟交感神经胺类的特性反应,一般在用药1-2周后逐渐消退。 |
偶见皮疹、恶心,胄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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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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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本品每瓶10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0.6克。辅料为:羟乙基纤维素,山梨醇,甘油糖精纳,杏子香精,桔子香精,薄荷醇,丙二醇防腐 剂(苯甲酸),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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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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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性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清钾的浓度,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严重哮喘时。 β2受体激动剂可引起高血糖,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 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其它治疗。 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 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分压进一步降低。在一些病例,有报道在眼部曾单用过异丙托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睛异常(如散瞳、眼内压增高、窄角性青光眼、眼睛疼痛)。由于结膜或角膜肿胀所致的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线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眼睛发红可能是发生窄角性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若硫酸特布他林被意外弄进眼睛,应用水冲洗眼睛。 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见特布他林对此有影响。 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