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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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5%w/w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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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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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136 |
国药准字J201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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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肤病(湿疹、皮肤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型干癣、多形性渗出性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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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2片),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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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在注册试验及上市后调查(包括长期使用调查)的9620例患者中,有1056例(发生率11.0%)发生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共计1402件。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674件(7.0%),ALT (GPT)上升68件(0.7%),倦怠感53件(0.6%),AST (GOT) 上升46件(0.5%),口渴36件(0.4%)等。(再注册申请时) 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发生率不明):有可能发生伴随AST(GOT)、ALT (GPT)、γ-GTP、LDH、Al-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其他不良反应 有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进行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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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 3.痤疮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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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奥洛他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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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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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 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 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 |
1.慎重给药(以下患者应慎重服药) 肾功能低下患者:有血药浓度持续偏高的可能,参照【药代动力学】部分。 老年人:高龄患者服药,参照【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部分。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的恶化。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因服用本品会产生嗜睡,服药患者应避免从事驾驶机动车等有危险的机械操作。 长期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若因服用本品而需减少类同醇量时应在严格管理下逐渐减量。 季节性患者服用本品时,应考虑在多发季节即将来临时开始服药,并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若使用本品无效,注意不要盲目地长期服药。 3.用药须知 发药时 对于PTP包装的药品,请指导患者从PTP板中取出药物后服用。(有因误服PTP板而造成坚硬边角刺入食道粘膜,引起穿孔和引发纵膈炎等严重并发症的报告) 分割使用时 分割后应避光保存。 4.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服用本品会抑制过敏性皮内反应,影响过敏的确认,所以进行皮内反应检验前不要服用本品。 虽因果关系尚不明确,但服用本品过程中曾有出现心肌梗死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