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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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0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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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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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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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643 |
国药准字H2018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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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善思达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在维持治疗期间能够保持其临床效果。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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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对于从未使用过帕利哌酮口服制剂、利培酮口服制剂或利培酮注射剂的患者,建议在开始善思达治疗前,先通过口服帕利哌酮缓释片或口服利培酮确定患者对帕利哌酮的耐受性。 建议患者在起始治疗首日注射善思达150mg,一周后再次注射100mg,前2剂起始治疗药物的注射部位均为三角肌。建议维持治疗剂量为每月75mg,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和/或疗效,可在25-150mg的范围内增加或降低每月的注射剂量。第2剂药物之后,每月1次注射的部位可以为三角肌或臀肌。 每个月都可以调整维持治疗的剂量。调整剂量时,需考虑到善思达的长效释放特点[见药理毒理],剂量调整所产生的全部效应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给药方式:善思达仅供肌肉注射使用。注射时,应缓慢地注入肌肉深部。注意不要将药物注射入血管中。每次注射都必须由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操作。每剂药物都应一次性注射完毕,不能分次注射。不要将药物注射到血管内或皮下。 |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 躁狂发作 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时每日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辅助药物治疗情感症状。 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起始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特殊人群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 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吸烟者 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加快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 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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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姿势性低血压、锥体外症状、QT间期延长、体重增加、心跳过快、口干等。 |
奥氮平不良反应少,很少出现运动障碍。奥氮平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偶见用药初期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和AS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不伴临床症状。罕见催乳素水平升高,并且绝大多数患者无须停药激素水平即可恢复至正常范围。其它很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便秘、口干、食欲增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周水肿和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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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止用于那些服用利培酮和帕利哌酮过敏患者,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善思达会转化为帕利哌酮,它是利培酮的代谢产物,所以善思达禁止用于那些已知对帕利哌酮或利培酮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对善思达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 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 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 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 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 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 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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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棕榈酸帕利哌酮,辅料:聚山梨醇20、聚乙二醇4000、一水柠檬酸、磷酸氢二钠(无水)、一水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钠和注射用水。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乙基]-6,7,8,9-四氢-2-甲基-4-氧-4H-吡啶[1,2-a]嘧啶-9-基棕榈酸酯。 分子式:C39H57FN4O4 分子量:664.8。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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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善思达为白色至灰白色的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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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会升高失智症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 2.发生于失智症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包括中风。 |
奥氮平可引起嗜睡,从事危险作业时应谨慎。若和酒精同服,可使奥氮平的镇静作用增强。患者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若出现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的临床表现(如: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应立即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