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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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x7粒x4板 |
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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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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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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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22 |
国药准字H310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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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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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抑郁症发作:建议起始剂量为晨服20mg。如果经数周治疗后,临床症状没有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逐渐增加剂量,比如改为1天2次,早、午各服20mg。神经性贪食症: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60mg。强迫性障碍: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60mg。以上任何状况下治疗剂量均不能超过每天80mg。老年患者: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mg。肝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肾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氟西汀为口服用药。片剂可溶于一杯水中或直接吞服。 |
口服。常用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次,早上与中午服用,晚上服药易引起失眠,不宜晚上使用。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总量10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维持量一日50~150mg。小儿遗尿症,一次25~50mg,一日1次,睡前1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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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神经质,失眠,目眩,头重脚轻和出汗等。 胃肠道:如恶心,腹泻,口干和厌食。 约有4%的病人会发生皮疹或荨麻疹。一旦出现皮疹或其它不能解释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约有1%的病人服用氟西汀后发生躁狂或轻躁症。对于有自杀意图的高危病人,在治疗期间应严密监视,必要时住院治疗。氟西汀慎用于有过敏反应史、心脏梗塞和其它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惊厥性疾病、糖尿病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失眠与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震颤、眩晕、心动过速、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等。大剂量可发生心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焦虑等。其他有皮疹,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和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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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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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氟西汀。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丙米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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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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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