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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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g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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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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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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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47 |
国药准字H3402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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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口腔炎、军团病、白喉、百日咳、猩红热、红癣、类丹毒、淋病、早期梅毒、软下疳、尿道炎、弯曲菌肠炎、阿米巴肠炎等。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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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成人:首剂500~700mg(2~3片),12小时后继服250~500mg(1~2片),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儿童:首剂30mg公斤体重,12小时后继服15mg/公斤体重。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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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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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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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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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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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圆形双凸片。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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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