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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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2 |
0.1%(0.4ml:0.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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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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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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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236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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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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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1滴,滴入眼睑内。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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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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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西曲溴铵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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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波姆。 |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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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水溶性胶状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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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病人开车或操作机器时应当小心。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