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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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20mg(以西酞普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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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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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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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193 |
国药准字H2005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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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用于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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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或遵医嘱。 |
成人: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 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10-30mg。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儿童:临床经验不详.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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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同其他药品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有不良反应。如果您注意到发生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剂师。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其它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如下所示,通常它们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本品相关。常见(频率1-100%) 代谢和营养疾病:食欲减退 神经系统疾病:激越、焦虑、眩晕、头痛、失眠、紧张、嗜睡、震颤 心血管疾病:心悸/心动过速 消化道疾病:腹痛、便秘、腹泻、口干、消化不良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出汗 全身疾病和用药部位情况:虚弱、不适 偶见(频率<1%) 精神疾病:精神错乱、幻觉 神经系统疾病:共济失调、锥体外束症状 血管疾病:(体位性)低血压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皮肤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血管性水肿)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肉痛 生殖系统和乳腺疾病:异常(延迟)射精 罕见(频率<0.1%) 精神疾病:躁狂 神经系统:惊厥 肝胆疾病:肝功能异常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光过敏 生殖系统和乳腺疾病:乳溢 上市期间观察的其它不良事件: 报告过体重增加或减少情况。 罕有5-羟色胺综合征或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样事件,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报告。 (也见【注意事项】)尽管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资料未显示本品会引发依赖性,但停止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时,可能会出现撤药反应。 以下症状被报告与本品撤药有关:眩晕、感觉异常、头痛、恶心和焦虑。大多数撤药反应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如需停药,应考虑逐渐减量。 出血性表现:例如瘀斑、紫癜、胃肠道出血(也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感觉异常、性高潮缺乏和味觉颠倒的报告。 |
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短暂且轻微。通常在服药后第一或第二周内明显,随着抑郁症状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晕、头 痛、嗜睡、睡眠时间缩短、多汗、流涎减少、震颤、腹泻。在国外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中,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有疲倦、阳痿、失眠、多汗、嗜 睡、喜打哈欠。下述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暂时认为可能与本品有关:血管性水肿、舞蹈手足徐动症、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肝坏死、抗抑郁药恶性综合症、胰腺 炎、血清素综合症、自然流产、 血小板减少、心律不齐、阴茎持续勃起症、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戒断综合症。在国外临床研究中还发现以下不良事件,但不一定是由本品引起的。心血管系 统: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压、高血压、心动过缓、肢端水肿、心绞痛、期外收缩、心衰、面红、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心肌缺血,短暂脑缺血发作、房 颤、心跳骤停、束枝传导阻滞。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偏头痛、运动机能亢进、眩晕、肌张力增高、锥体外系功能紊乱、不随意肌肉收缩、运动功能减退、神经痛、 肌张力异常、异常步态、感觉迟钝、共济失调、协调障碍、感觉过敏、眼睑下垂、木僵。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男子乳腺发育。消化系统:唾液 增多、胃肠胀气、胃炎、胃肠炎、口腔炎、嗳气、痔疮、吞咽困难、磨牙、齿龈炎、食道炎、大肠炎、胃溃疡、胆囊炎、胆石症、十二指肠溃疡、胃食道返流、舌 炎、黄疸、憩室炎、直肠出血、呃逆。全身:潮红、僵直、酒精不耐受、昏厥、流感样症状、枯草热。血液系统:紫癜、贫血、鼻衄、白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 症、淋巴结病、肺栓塞、粒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减少症、低色素性贫血、凝血功能异常、牙龈出血。代谢、营养方面:体重减少、体重增加、氨基 转氨酶升高、口渴、眼干、碱性磷酸酶升高、葡萄糖耐量降低、胆红素血症、低血钾、肥胖、低血塘、肝炎、脱水。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炎、肌无力、骨骼痛、滑囊 炎、骨质疏松。精神系统:注意力减退、健忘、淡漠、抑郁、食欲增强、抑郁加重、企图自杀、疑惑、性欲增强、好斗、恶梦、药物依赖、人格解体、幻觉、欣快 感、精神消沉、错觉、妄想症、情绪不稳定、惊慌、精神病、紧张性精神障碍、忧郁。女性生殖系统:闭经、溢乳、乳房疼痛、乳房增大、阴道出血。呼吸系统:咳 嗽、支气管炎、呼吸困难、肺炎、哮喘、喉炎、支气管痉挛、痰多。皮肤和附属物:皮疹、瘙痒、光敏性反应、荨麻疹、痤疮、皮肤变色、湿疹、脱发、皮炎、皮肤 干燥、鳞癣、多毛症、少汗、色素沉着、角膜炎、蜂窝织炎、肛门瘙痒。特殊感觉:适应性调节障碍、味觉颠倒、耳鸣、结膜炎、眼痛、瞳孔散大、畏光、复视、流 泪异常、白内障、味觉丧失。泌尿系统:多尿症、尿频、尿储留、排尿困难、颜面水肿、血尿、少尿、肾盂肾炎、肾结石、肾脏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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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本品禁与替扎尼定、硫利达嗪、阿洛司琼、匹莫齐特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IOs)合用。 如要使用本品治疗,应在: 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2周后,或者-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停用1天后。停止服用本品至少间隔1周后,开始服用任何单胺氧化酶制剂。 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活性成份和(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在不可逆性MAOI停药后的14天期间,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包括司来吉兰日剂量超过10mg)治 疗的患者不应同时服用本品,或者在可逆性MAOI(RIMA)处方中规定的RIMA停药后的某一规定时间段内,不应给予本品。在本品停药后的14天期间, 不应给予MAOIs。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除非有密切观察和监测血压的装置存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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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马来酸氟伏沙明。 化学名称 :(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氧-(2-氨乙酰基肟)马来酸盐 分子式 :C15H21F3N2O2·C4H4O4 分子量 :434.41 |
活性成分:氢溴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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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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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自杀倾向: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杀企图和自杀事件的风险增加相关。这些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持续存在。通常的临床经验是症状出现后不久自杀相关行为风险最高,并且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还会增加。因此对患者应当严密监测,尤其在抗抑郁药治疗开始时或剂量调整的任何时间,直至观察到症状改善。强迫症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对这些患者应予以同样的防范。 有自杀相关事件史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治疗前显示有明显自杀意向的患者可能存在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较高风险。应当告知患者(及其看护者)监测自杀相关行为出现的必要性,并且如果这些症状发生,需要立即求诊。 据报道,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以及其他精神性或非精神性适应症时,成人或儿科患者会出现焦虑、激动、恐慌发作、失眠、易激惹、敌对、攻击性、冲动性、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宁)、轻躁狂和躁狂。虽然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加重和(或)出现自杀冲动间尚未确定有因果联系,但有担心认为上述症状有可能是出现自杀的前兆。 如果抑郁持续加重、或正表现有自杀或正表现出的症状可能是抑郁加重或自杀前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然出现的或不同于患者呈现的症状谱时,应考虑改变治疗方案,包括中断药物治疗的可能性。 2.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在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和其他SSRIs以及SNRIs (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上市销售期间,已见相关停用这些药物的不良事件自发报告,尤其当突然停用时,包括心境烦躁不安、易激惹、激动、头晕、感觉失调(诸如电休克感觉等的感觉异常)、焦虑、意识错乱、头痛、昏睡、情绪不稳定、失眠和轻躁狂。通常这些事件有自限性,但也见严重的停药症状报告。当停止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治疗时,应监测病人有无这些症状。如有可能建议逐渐减量而并非突然停药。若在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时出现病人无法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先回复到之前的处方剂量,随后医生可以继续减量但速度应更缓慢。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主要针对抑郁症患者进行的上市前研究显示,氟伏沙明治疗的患者中,躁狂症或轻躁狂的发生率约为1%。在一项为期10周的儿科OCD研究中,57例使用氟伏沙明治疗的患者中有2例(4%)出现躁狂反应,63例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没有一例发生躁狂。使用其它市售抗抑郁药治疗的严重情感障碍患者中,也报道有一小部分出现躁狂/轻躁狂的激活。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应谨慎用于有躁狂史的患者。 4.双向情感障碍的筛查:一次抑郁发作可能是双向情感障碍的初始表现。通常认为(但尚未由对照试验验证),单独使用一种抗抑郁药来治疗存在双向情感障碍风险患者的抑郁发作,可能增加促发混合性/躁狂发作的可能性。尚不清楚上述任何症状是否预示这种转变。但是,在使用一种抗抑郁药治疗前,应充分筛查有抑郁症状的患者以确定是否存在双向情感障碍的风险,检查内容应包括详细的精神病史,包括家族性自杀、双向情感障碍和抑郁史筛查。需要注意的是,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未获准用于治疗双向抑郁。低钠血症:包括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在内的SSRIs和SNRIs治疗可能引起低钠血症。许多低钠血症的病例可能为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导致。已有血清钠低于110 mmol/L的病例报告。SSRIs和SNRIs治疗下的老年患者出现低钠血症的风险可能比较大。使用利尿剂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容量不足的患者出现低钠血症的风险性同样也比较大。出现低钠血症症状的患者要考虑停止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干预。 低钠血症的体征及症状包括头痛、难以集中精神、记忆力受损、意识错乱、虚弱以及体态不稳而可能因此跌倒。更严重的和(或)急性病例的体征和症状包括幻觉、晕厥、抽搐、昏迷、呼吸停止以及死亡。 5.有伴随疾病的患者中使用:密切监测有伴随疾病的患者使用马来酸氟伏沙明片的临床经验有限。 有报告称应用SSRIs后有皮肤异常出血,如瘀斑和紫癜及出血表现,例如胃肠道出血。建议服用SSRIs的患者,尤其老年患者和合并使用已知影响血小板功能药物(例如非典型性抗精神病类药和吩噻嗪类药、大多数TCAs、阿司匹林、NSAIDs)或增加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以及有出血疾病史和存在易患因素(例如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应慎用。因此建议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应谨慎用于存在可能影响血液动力学反应或代谢的伴随疾病或情况的患者。 尚未评价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在新近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脏病史患者中的疗效,其在这些人群中的应用程度也尚不充分。在本品的许多上市前临床研究中,这类人群被整体排除在外。分析上市前研究中抑郁或OCD患者的心电图,氟伏沙明和安慰剂组在发生临床重要意义的心电图改变方面没有差异。 对肝或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罕有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与肝酶升高有关,通常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停止服药。血糖水平可能会受到干扰,尤其是在治疗的早期,可能需要调整抗糖尿病药物的剂量。 尽管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建议有惊厥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应避免不稳定性癫痫患者使用马来酸氟伏沙明,癫痫得到控制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密切监控。如果出现癫痫或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则应停止服用本品。 与其它5-羟色胺能和(或)神经阻滞剂合用:本品尤其当它与其它5-羟色胺能和(或)神经阻滞剂合用时,罕有5-羟色胺综合征或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样事件发生。由于这些综合征可能会潜在地引起危及生命的情况,如果发生这些事件(以下述征候群为特征,例如高热、强直、肌阵挛、自主神经不稳定伴生命征可能快速波动,精神状态变化包括意识错乱、易怒、极度不安以致谵语和昏迷),应停止服用本品,并启动支持性对症治疗。 合并使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时,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必利的血浆浓度可能升高,导致QT-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有所增加。因此本品不能与这些药物同时服用。 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服用不超过3片的马来酸氟伏沙明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没有或几乎无影响,健康志愿者研究显示本品对与驾驶和机械操作有关的精神运动技能无影响,但有报告称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因此建议在明确个体对药物的反应前应慎用本品。 |
1.停药反应 上市后使用本品、其他SNRIs和SSRIs陆续有一些停药后不良事件自发的报道,尤其在突然停药时常可见:情绪烦躁、易怒、激越、头昏、感觉异常(电击 感)、焦虑、意识模糊、头痛、懒散、情绪不稳定、失眠、轻躁狂、耳鸣和癫痫发作等。以上表现一般为自限性,也有严重停药反应的报道。 当患者停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这些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推荐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如果在减药和停药过程中出现难以耐受的症状时,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治疗剂量,随后医生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 2.异常出血 已有使用SSRIs时出现皮下出血时间和/或出血异常的报告,例如,瘀斑、妇科出血、肠胃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膜出血。在服用SSRIs(特别是合并使用已 知会影响血小板功能的活性物质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活性物质)的患者中以及在具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中需谨慎使用。 3.低钠血症 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抗利尿激素(SIADH)的异常分泌引起,通常会在治疗终止时恢复正常。特别是老年女性患者可能易发生此类风险。 4.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 SSRIs/SNRIs的使用已被认为与静坐不能的形成有关,其特点是主观上不愉快或令人不安的躁动,需要不停运动,并且不能安静地坐立。这在治疗的头几周内最可能出现。在患有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 5.躁狂 躁狂抑郁症的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6.癫痫发作 癫痫是使用抗抑郁药物时的一个潜在风险。癫痫发作的患者应该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症的患者中应该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应该仔细监控。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则应停止使用本品。 7.糖尿病 在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使用某种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 8.ECT(电休克疗法) 同时给予SSRIs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予谨慎。 9.圣约翰草 在合并使用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期间,不良反应可能更常见。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 10.精神疾病 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11.辅料(根据各家辅料成分酌情添加此项内容) 本品辅料中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发生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有乳糖酶缺乏症或对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勿使用本品。 12.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开车和使用机器的能力具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 精神药品可以降低判断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应该告知患者这些影响,并警告他们其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13.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