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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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μg |
0.25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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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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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513 |
HC2019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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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病、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1、绝经后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低下。 3、术后甲状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6、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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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起始剂量: 成人和体重20公斤以上的儿童:1μg /日 体重为20公斤以下的儿童:0.05μg /公斤/日 新生儿:0.1μg /公斤/日 使用本品时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以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和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μ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μ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滴剂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口服,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5ug,每日三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2、肾习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u 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u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u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至1.0ug之间。 3、甲状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u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捉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如果医生决定对患有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孕妇用本品治疗时,在妊娠后期应加大剂量,在产后及哺乳期应减小剂量。 4.老年患者 :老年病人无需特殊剂量,但建议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 5.婴儿及儿童 :本品的溶液剂型适用于婴儿和儿童。如同一样,应在测定血钙水平的基础上确定每日最佳剂量。2岁以内的儿童,推荐的每日参考剂量为0.01-0.1 ug /kg体重。包装内所配备的测量管可准确地量出每个病人所需的剂量。给药体积可以以毫升或滴计 :0.1 mL溶液相当于0.1 ug的活性成分(骨化三醇),或1滴溶液含有0.02 ug骨化三醇。溶液可以先放入汤匙然后混入儿童的饮料中(如橙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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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除高血钙外,还未发现其他不良反应。 |
由于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所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维生素D过量相似,如高血钙综合征或钙中毒 (取决于高血钙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减退,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伴有口渴的发热,尿多,脱水,情感淡漠,发育停止以及泌尿道感染。长达15年临床使用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结果显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很低,包括高钙血症在内的发生率为0.001%或更低。并发高钙和高磷血症的病人(浓度大于6 mg/100 mL或1.9 mmol/L)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这些表现可通过放射学检查而观察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慢性高钙血症也许与血肌酐增高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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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1a-羟基维生素D3、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或衍生物过敏者禁用本品,有高钙血症的生化指标证据禁用本品,有维生素D过量证据者禁用本品。 |
1、本品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亦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同类药品及其任何赋形剂过敏的病人。 2、禁用于有维生素D中毒迹象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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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骨化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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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淡黄色油状物。 |
本品为胶丸,内含黄色或谈黄色的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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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整个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治疗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血清钙,只有在有血清钙和其他适当的生化指标监测的情况下,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才能安全使用。 监测频率:根据患者改善程度,血浆钙应每周或每月查一次,在治疗早期(特别是血浆钙偏高患者)和后期已出现骨愈合证据时,需增加监测次数。在无明显骨受累疾病如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初始治疗时,也应定期监测血浆钙。如发生了高血钙,应立即停止使用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直至血清钙恢复至正常(约一周时间),然后以原剂量的一半再开始治疗,高钙血症的危险取决于一些因素如矿化作用缺陷的程度,肾功能和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的剂量。当出现骨愈合的生化证据时(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恢复正常),如果阿法骨化醇软胶囊减量不适当可能会出现高血钙症。应避免造成较长期的高血钙,特别在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更是如此。 对肾性骨病的患者,阿法骨化醇软胶囊应与磷结合剂同时给药以防止高磷血症,高磷血症可增加转移性钙化的危险。 |
1、高血钙同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骨营养不良病人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病人中发现高血症。饮食改变(例如:增加奶制品的摄入)以至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的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高钙血症的症状。一旦血钙浓度比正常值(9~11mg/100ml,或2250~2750ug mol/l)高出1ml/100m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umol/ml,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直至血钙正常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慢性高血钙可能与血酐增加有关。卧床病人,如术后卧床病人发生高钙血机会更大些。 2、骨化三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时低磷血症的病人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来说则要小心不正常的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2~5mg/100ml或0.65~1.62mmol/l)。患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人(家族性低磷血症),以本品治疗时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必须考虑本品可能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能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稳定期,每周至少测定血钙两次。 3、由于骨化三醇是现有的最有效的维生素D代谢产物,故不需要其他维生素D制剂与其合用,从而避免高维生素D血症。如果病人由服用维生素D3改服用骨化三醇时,则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使血中维生素D3恢复至基础水平。 4、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避免脱水,故应保持适当的水摄入量。 5、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基于所报道的不良反应的药效学特性,推测本品对驾驶车辆及操作机器是安全的或者说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