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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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重量14g,内含吗多明140mg |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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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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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579 |
国药准字H2003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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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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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雾吸入。一次0.2~0.4mg,揿吸1~2次。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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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痛、面部潮红、眩晕等反应。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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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低血压、青光眼患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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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吗多明的乙醇溶液,以氟氯烷为抛射剂,贮藏在有定量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每瓶含吗多明(C9H14N4O4)应为120~167mg,吗多明的浓度为0.8%~1.3%(w/w)。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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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呈微黄色,微显混浊的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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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