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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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0mg/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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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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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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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50012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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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胃、十二指肠溃疡、胃炎、食道炎所伴胃酸过多引起的胃部不适或灼热症状。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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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本品为口服用药,确诊为胃溃疡时,于餐前半个小时服用一袋。确诊为十二指肠溃疡时,于餐后两个小时服用一袋。急性疼痛时可即刻服用一袋。 用量:每次一袋,每日三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 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 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 (1~ 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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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含铝制酸成分,可导致轻微便秘,偶有恶心、呕吐。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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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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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磷酸铝凝胶 分子式:AlPO4 分子量:121.9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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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具有粘性的混悬液,静止时上层有少许澄清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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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处方中加入软便剂(如MgO),因为与同类药相比,本品只导致轻微便秘,长期卧床者应慎服。 2.肾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含铝胃药,可能导致或加重透析治疗引起之透析性骨软化症、透析性脑病变及低磷血症,应谨慎小心使用。 3.除非有医生指示请遵循下列情况用药: 1)对于牛奶或乳制品耐受度低者,每日服用药品中乳糖含量不得超过5克。 2)未满2个月婴儿不得服用。 3)一天内不可服用超过一日最大剂量,也不可l连续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周以上。 4)不得并用其他药品。 4.慢性溃疡、胃部不适或灼热感、消化道溃疡应先行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