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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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μg/揿 |
每瓶含粉末2.5g,每克粉末含布地奈德25.7mg,每瓶10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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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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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030473 |
H20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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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适用于需使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以控制基础炎症轻度、中度和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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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一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孪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 )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
口腔吸入,本品的剂量应依不同的病人加以调整。建议患者长期规则用药。使用方法详见“如何使用布地奈德吸入粉雾剂”。当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在哮喘和口服糖皮质激素减量或停药时,本品的用法用量分别为:成人(包括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对于轻度哮喘的患者,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对于中度和重度哮喘的患者,日剂量可增加至1600μg。每天早晚使用或每晚同一时间使用,若哮喘症状恶化,则每日剂量应增加。6-12岁的儿童: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当哮喘控制后,应缓缓降低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的范围: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 ?6至12岁的儿童:一日200-800μg 惯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患者应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蔡开始于常规口服治疗外加一次400-800μg(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或一次200-400μg(6至12岁的儿童),一日二次吸人治疗,大约10天后,应逐步降低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例如以相当于每月1.5㎎强的松的减量方式)。需特别强调的是,口服激素撤除的速度要慢,通常患者可完全以本品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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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糖皮质激素吸入用药的系统副作用明显低于口服给药,文献报道和上市后经验提示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一、常见(≥1/100, <1/10) 1.呼吸系统病症:声音沙哑、咳嗽及咽喉刺激 2.口咽部病症:口咽念珠菌感染 3.胃肠道系统病症:吞咽困难 二、罕见(≥1/10 000, <1/1000) 1.皮肤和附属器功能病症:荨麻疹、皮疹、皮炎、皮肤瘙痒、红斑、血管性水肿 2.精神病症:沮丧、精神压抑、易怒、忧虑、精神不定、儿童多动不安 3.内分泌病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和亢进 4.呼吸系统病症:支气管痉挛 5.免疫系统病症: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6.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生长迟缓 三、非常罕见(<1/10000) 1.精神病症:神经质 2.内分泌病症:肾上腺抑制 3.眼部病症:白内障、青光眼 4.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骨密度下降 吸入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出现系统作用,尤其是当长期使用高剂量时。这可能包括肾上腺功能减退和生长减缓,骨中矿物质密度降低,白内障,青光眼及易感染。压力承受能力可能受到损伤。然而,吸入性布地奈德与口服皮质激素相比,所发生的系统不良反应少得多。 本品中的辅料乳糖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因而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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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布地奈德或者牛奶蛋白过敏者禁用(辅料乳糖-水合物中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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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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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粉雾剂。白色或类白色均匀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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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 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 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 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 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运动员慎用。 2.不应试图靠本品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本品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 3.本品是一种预防治疗药物, 因而, 尽管在病症不发作时也应该常规使用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不可突然停药。 4.对于由糖皮质激素口服治疗过渡到吸入治疗的患者需特别观察。对于肾上腺功能损伤的患者改为吸入治疗时,在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感染或哮喘恶化时,需要额外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也适用于那些长期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这些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可能已经损伤,其可能导致临床上严重的肾上腺抑制。 5.在撤除期,尽管患者呼吸功能得到维持甚至得到改善,但一些患者有非特异性的不适感,应该鼓励这些患者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而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除非临床上表现为不利的体征,例如出现肾上腺抑制的征象时。 6.以糖皮质激素的吸入治疗替代口服治疗,有时可能导致以前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所掩盖的症状,例如过敏性鼻炎、湿疹、肌痛或者关节痛。这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7.与其他吸入治疗相同,吸入性布地奈德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其症状表现为吸入后气喘和呼吸急促、气短,这时,应立即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此外,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治疗方案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式。 8.如果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出现呼吸困难的急性发作,应该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应考虑对患者的病情作重新评估。如果最大剂量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也不能充分地减轻哮喘症状,可能要求对患者进行短期的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同时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进行维持治疗。 9.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降低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医生应密切监测通过任何途径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的生长发育,权衡激素治疗对哮喘控制的益处与可能对生长抑制之间的利弊。 10.以前长期依赖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其肾上腺功能表现出受损。恢复其肾上腺功能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因而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患者改为吸入本品时,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仍然有肾上腺功能受损的危险。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常规监测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 11.哮喘临床症状的恶化可能源于急性呼吸道细菌感染,可能需要采用抗生素治疗。对于这些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并且可能需要短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应使用短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来减轻急性哮喘症状。 12.如果患者出现急性或者潜伏性肺结核,则应给予特殊照料。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对其肺结核给予治疗。呼吸道真菌、病毒或者其他感染的患者,也需要特别给予护理,并且只有当他们正在接受充分的抗感染治疗时,才可以使用本品。 13.如果患者呼吸道有大量粘液分泌,则可能需要以口服糖皮质激素进行短期治疗。 14.严重肝病可能降低吸入性布地奈德的清除率,这就导致其系统生物利用度升高。可能的系统作用随后会导致HPA 功能受损,因而必须常规监测这些患者的HPA功能。 本品不适合于那些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使用。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布地奈德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