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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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0.025g |
30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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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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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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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60 |
国药准字Z1502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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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健脾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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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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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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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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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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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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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